即日起,化妆品检测禁止打“国家”名义!
文章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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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随着化妆品行业进入功效评价时代,检测机构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乱象。
网上销售的检测报告层出不穷,声称“无需送样检测”、“一天就能出具报告”、“检测包通过”,不仅严重扰乱检测市场,还危及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检测资质认定通知》)和《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打击假冒检测报告通知》)两个重磅文件,以杜绝网上买卖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并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和报告内容作出了具体要求。
这意味着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买卖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将无处遁形。
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行为
对于网上销售假冒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进行了重拳打击。
《打击假冒检测报告通知》指出,7月中旬至9月中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打击网上销售虚假检验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平台/运营商/检测机构/个人负责。对涉嫌欺诈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参与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报告交易的各个环节,一律严查严打。其中,对出具虚假或不真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将从重处罚,并依法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
这意味着,平台企业、经营者、检验检测机构和个人只要参与价格环节,就会受到严惩。
必须提供CMA和CNAS证书。网上交易平台是这一行动的关键。平台应督促经营者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和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获得明确授权后,方可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公示CMA、CNAS等相关信息。
也就是说,资质缺失、证书检测等乱象将失去生存土壤,买卖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将得到遏制。
广告不应该用噱头吸引眼球。网上交易平台出现的“无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通过”、“一日报告”、“速报”等信息,将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改。
毫无疑问,打着方便、快捷、低价的幌子卖劣质的假检测报告是行不通的。
检测机构禁止
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出具报告
随着《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和《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落地,化妆品检验已经成为美容品牌产品上市前的必经之路。对于美容公司来说,检测机构变得越来越重要。
如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对国家检验检测中心的资质做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你必须有最新的资格证书。新证书名称应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而非原“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旧证书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交回。
二是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对外出具检验报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但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应当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使用法人单位资质认证标志,并加盖法人单位检验检测公章或专用章。
早在4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号文,明确表示“不得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开展商业委托检验活动”。现在《检测资质认定通知》再次要求“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这说明国家质检中心的监管越来越严格。
买卖假冒检测报告行为将无处遁形
不上传相关依据,无法记录;做测试报告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化妆品检验”等关键词,记者发现,平台上充斥着大量售卖化妆品检验报告的店铺,包括成分、重金属、激素等检测项目,部分店铺月销售额可达数百单。
一位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人表示,大部分大型检测机构不会冒险踩红线,部分小型检测机构资质不足甚至造假报告,“利益驱动下会诞生一条黑色产业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近4.9万家,从业人员141万人。其中,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小微检验检测机构占96.49%,从业人员不足10人的机构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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